又是一个大晴天,在原始森林的沈钱正在为冬季做准备。
坐在自家木屋顶上,沈钱一边晒着太阳,时不时指挥着其他族人和泥巴的方式,手上还挡着太阳浏览着手机屏幕。
“唉唉,萝莉有什么好的,御姐不香吗?为什么不能都要了?”
正看入迷,吐槽玄幻文男主叽叽歪歪以及口味选择的沈钱,突然“啪”地一声拍了下脑袋一声。
“你这是看还是建设部落呢?怪不得你当不了男主!”
回想起这本玄幻文男主那么窝囊憋屈都能做男主,沈钱突然燃起了不服输的斗志。
“我这种水平的金手指,怎么也比老爷爷强吧?”
于是沈钱拿出了打火机,把已经充满电的手机数据线拔下来,随后连接到了打火机上。
这个羽绒服的电力虽然不太强,但手机也只需要一个晚上就能充好,打火机效率自然不必说。
这种好东西,他以前怎么没发现,有这种太阳能充电衣,他还需要满柜子找充电头干什么?
不过这个衣服上的太阳能电池板,却让沈钱想起了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他的女朋头,虽说他们之间应该是分手了,但沈钱觉得不做数,要是他这辈子还能回去,他一定和小麦复合。
但这会,他一定得让陆小麦发誓,再也不买这些邪门的玩意。
比如他手中这个电打火机。
想着沈钱的手就按上了指纹解锁位,打火机一瞬间打开了。
虽说这是青天大白日,打火机的幽蓝火光没那么显眼,但热气却直充他脑门袭来。
刚打开,沈钱就打开关掉打开关掉好几下,这回他彻底不怕没电了。
然而,他打开第三次时,手却顿在了原地。
这上头的是啥?
就看到打火机上方,堆满了数不清的缩小版的东西,沈钱揉了揉眼睛才确认他没产生幻觉。
“我的妈耶,芜湖!芜湖!”
那一瞬间,沈钱成为了一个野人,事实证明,原始世界待久了,人会丧失基本的语言表达情绪的能力。
于是部落原本正在挖土和泥的族人,就看到神使站在木屋上,手舞足蹈叫了起来。
“发财了!发财了!我看到什么了?竟然有车!啊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