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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节:灵光之秘

    “御妖师之根本,不是其他,唯有灵光。大凡御妖师,都得先进行灵光呼唤,建立灵光联系,才能控妖、御妖。然而星圣遗书中所说,灵光联系,多种多样。如今广泛所用,不过是其中一种罢了……”

    万兽王的心得卷轴上,如此说道。

    这一番话,犹如给楚云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他眼界大开。

    寻常御妖师培育和指挥妖物,只是最常见的一种灵光契约。在万兽王的心得卷轴中,称之为“主仆契约”。

    这种灵光之间的联系,使得一方必须要听从另一方的命令。这要求主人的灵光,要远远充沛于仆从的体内灵光。

    就如同楚云掌控的这些妖物,都是这样的例子。楚云是主,妖物是仆,楚云掌握这绝对的主动权。

    有意思的是,并非人类就是主人,而妖物一定就是仆从。

    灵光之间的联系,只看灵光的大小。

    暴动猿王,收了北光光作为人宠。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并非是信口开河,真的收了北光光作为人宠,言出法随,叫北光光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

    这是因为猿猴本身就是灵光充沛的一种妖兽,暴动猿王更是已经达到了千年年的劫妖层次,灵光充沛,比北光光要高的多。收服他,轻而易举。

    除了这种“主仆契约”之外,还有“守护契约”。

    这个契约,没有主仆契约那般严格,对灵光的负担要较少。双方的灵光沟通之后,妖物往往被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活动,担负起守护的责任。

    这种守护契约,其实楚云早已经接触过。

    就是地坛。

    地坛中,豢养一头妖物,提供各种条件,诸如道法和石币,供它修行。同时一旦外地侵犯,妖物就得站出来保卫家园。

    如今舒家岛中,就有古地坛,慑服了几头灵妖,时时刻刻保护着舒家岛。

    除了“守护契约”,还有“租借契约”,可以让御妖师相互租借妖物,供给他人使用。

    “联盟契约”,灵光的双方,完全处于平等地位,是朋友之间的关系。这个契约,对于灵光的要求相当小。

    “召唤契约”,双方完全是交易关系,并不存在情分。妖物每次出力,御妖师都要进行商讨,付出妖物满意的代价。

    “君王契约”,这个灵光沟通的方式,就复杂了。是针对一个妖兽族群准备的。签订之后,整整一个妖兽的族群,都会将御妖师当做它们的兽王。

    这个契约,是万兽王使用的最多的契约。也是他成就赫赫威名的关键秘密。

    “上等炼丹手诀——生生不息雷洗法,焕然造化丹方,青陀丹方,小自在无相术,八卦战阵,神秘的妖兽蛋,盘龙号角,以及万兽统御大荒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