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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扎克,按照人类的话就是这么翻译,但是按照我们这里的话来说,应该称之为狼神的后裔,瞧瞧,是不是很厉害的名字。
实际上我就是那么的强大和厉害。
我种族是狼族,我为我的种族感到自豪和骄傲,这是每一只狼族兽都会有的对于自己血脉的敬意。
尤其是我是这一片区域狼族里最为强大狼,因为我会魔法,嘿嘿,就是人类上流人士才能学到的魔法哦。
因为啊,据说我的祖先是极西之地的飓风之狼,能够掌控天地之间的风元素,而我也继承了祖先血脉能力,并且得到了极高的传承。
所以我不但可以控制风元素,同时我的速度是其他魔兽的五六倍,另外我也能口吐飓风之刃摧毁一小片树林。
所以在这一个地带,我是一位领主,我的实力极为强大,没有魔兽会比我厉害。
然而今天,我的领地来了几个渺小的人类,虽然我不清楚他们的实力,但是凭借我对自己祖先的自信以及自己的自信,我觉得我能很快地干掉这些瘦小的家伙。
就好像我在人类的村庄里吃掉几十只牛羊,他们也无法奈何我一样。
这可不是自大,这叫对实力的自信,就算我打不过,我也可以用飓风之力逃跑,无论怎么样,我都能耍得他们团团转。
不过那位在他们里面最矮最瘦小的人类,体内具有极度强大的魔力,甚至比我体内的魔力还要广阔,虽然不是感应的很清楚……但她的确是不能让我小觑。
可人类终究是人类,习练了魔法的他们,体质并没有我们魔兽与生俱来的体质那么强大,这是我们的优势,我可要好好利用。
只要我的速度够快,在对方没有反应的来使用魔法的时候,我就一爪子拍下去,把她吃掉,然后吸收掉那精粹的魔力。
哦,多么美妙的计划,扎克,你真是狼神的后裔么?我怀疑你是萨满祭司之神的后裔,瞧瞧多么聪明的计划啊。
而且我还看到了她的伙伴们离她远去,他们是起了内讧么,那再好不过了。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干掉这只小布丁。
激动的我,吼叫了一声,没想到她的战友们没有发现,趁这个机会,我先把这位最强大的魔法使吃掉,嘿嘿嘿。
于是我当机立断,这个小矮人冲去,她这么小,不会还是小孩子吧。
看来人类中的天才可真不少,但是就是如此,你扎克大爷更要为我们兽族吃掉你!
“嗷呜!吼!”我兴奋地大吼道,聚起了体内的魔法元素,瞧瞧,十米多之中,我一瞬间就能赶到。
这个小短腿孩子居然还逃跑,连魔法都不使用了。她是被吓傻了么,试图跑得过一只飓风之狼,哈哈,她真的好可爱,都有点不忍心吃掉。
嘿,我赶上她了,我的爪子伸起来,重重地往下拍去,我可以预料的到,这个可爱的小布丁将会变成一滩肉沫子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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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梦被突然冒出来的巨狼扎克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