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了这个文件付出的努力,他们旁边站的看得清清楚楚。
不免惊愕的又看过去。
那张脸并无起伏,好像没有听见似的。也没有出声为自己反驳一句。
心下不由为人打抱。
究竟是怎么惹得那人?
平白受这委屈?
闻烈倒是自然极了。甚至在那个名字念出后跟着鼓掌的手纹丝不改。好像习以为常。经理离开后,照旧做自己工作。不时捡起那几摞中一本翻开来。
下班了,与众人说声招呼,踩点自顾离开公司回家去。
家里早已经收拾好。
这是个简单事。毕竟东西实在少的可怜。
一个人一下午就足够将一个被摔砸得一团烂的破屋变成一个至少看得下去的旧屋。
回家自然是换一身衣服,将白日里正正经经的西装领带都脱下,换了舒适宽松的浅灰运动裤,上身一件卡其棉外套,最后一双白帆布。是他高中留下来的遗物。
很是学生崽的青春样。
其实他也才20岁。
如果母亲没有出事。
他就是这样。
不用穿那些马甲,衬衫,西装,也不用遭受那些谩骂,欺压,换名。
将换下衣物整理好挂上架。
想起什么来似的,探手去拉住衣角往一边拉开,露出架子后面的墙面。
墙上贴着一张日历。
正中间一个红圈永远圈住那个数字。
那个日子便永远留在这斑驳墙面。
日历边角似有缺口。其实是从埋在一堆碎木断瓷的损坏日历上撕下来。
也就是撕下来的同一天,闻烈从此打消往家里放日历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