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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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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远,握着许久都未使用的钢笔,在一个古旧且泛黄的笔记本上,写下新书第一章。
虽然他是个扑街作者,写了几百万字的,但那都是在电脑上码字,这种使用钢笔在笔记本上写字的经历,还要追忆到三年前的大学时代。
之所以要用钢笔写字,便要从这本有些古怪的笔记本说起。
古旧笔记本,是陈志远在一次偶然机会下,从路边地摊上买来的。
因为其中的纸张十分特殊,有羊皮的坚韧柔软,又有着纸张的细腻。
笔记本的封面更是用不知名动物的皮子制作,让见惯了市面上到处都是人造革的陈志远,十分好奇。
砍了半天价后,用对他来说五十块钱的巨资,忍着肉疼肝颤买了下来。
之所以卖这么便宜,是因为这笔记本虽然十分古旧,像个老物件,但其中的内容却都是空白的,否则早就让精明的摊主拿去古董鉴定了。
空白的笔记本,即便是个老物件,其价值也大打折扣。
五十块钱对于一般人来说或许不算什么,只是一顿饭一杯咖啡的事,但对陈志远来说却是一笔巨资。
无他,因为其主要收入来源是写所导致,每月拼死拼活的只有一千多的全勤奖。
没保险、没补助不说,再加上交水电费和房租,每月的生活费用就只有五六百块之多。
也幸亏他是个宅男,除了写写打打游戏外,便没有了别的嗜好。
在没女朋友没应酬的基础上,只是一个人的吃穿用度,才在沈城这个二线城市勉强度日。
怪不得刚入行的时候就听不少写的前辈说“写死路一条”,开始他还不信,怀揣着颗一书成神的梦想,从大学毕业之后,就一股脑的投入了写作码字生涯。
谁知道这一下子就是三年,什么都市、仙侠、玄幻和悬疑等类型的都有过尝试,但就是火不起来,现实的残酷让他撞了个头破血流。
终于,撑不住的他决定要放弃写的梦想,回到那个生他养他的农村老家种地。
做完这个艰难的决定后,就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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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远租的房子是一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单间,为了图便宜,还是个朝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