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些年来多罗克浸淫教育行业的成果,多罗克对自从千年前从苏拉西学过来就没有做多少变化的学院制度进行了改制。
在多罗克之前,悉伯乃至整个世界的教育制度大体是这样的,贵族子嗣从5岁到9岁接受家族内部的私塾教育,被称为小学;10岁进入官方大学开始10年的学业修行,其中1至5年纪为低年级,又称中学,6至10年纪为高年级,又称大学。
当一个贵族子弟进入大学阶段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可以娶妻生子,大多数贵族认识的妻子都是在大学阶段认识的,学院对于这些学员,也会专门修筑学院区提供他们居住生活,而到10年级毕业以后,贵族就会正式离开学校去从政或充军。
当然,这是和平时代的贵族学业生涯,如果到了战争时代,比如以前迪马以一城单挑一国时,大学阶段的学员是没法念完学业的,基本都是被临时拉去充军。
这是贵族的学业,那非贵族呢?有条件的会用各种方式,或是凑钱办个小型学校,或是以侍从学员、帮工等身份将子嗣送到贵族的学院去,而且他们通常都没法学习满,过个3年左右就会换人,毕竟学费太高昂了。
这种情况直到赫尔斯设立“赫尔斯恩惠学院”以后才得到改善,通过教会和正规学院提供教师,在国各地修建的“赫尔斯恩惠学院”提供了平民学习的新出路,可以在这里系统的接受1年班、3年班和6年班的学习。
等到《济贫法》被推行以后,悉伯更是强迫所有居民,至少要让子嗣接受1年班的学习,否则无论其资产如何,都会被视作平民,然后要被拉去济贫院。
等到了多罗克的时代,距离这些事情也都过去了一百余年,于是多罗克在2582年以教育部长的身份进行了“多罗克教育改制”,对“赫尔斯恩惠学院”进行了调整。
根据“多罗克教育改制”中的规定,“赫尔斯恩惠学院”将被改组,拆分为“上级赫尔斯恩惠学院”和“下级赫尔斯恩惠学院”。
此外还根据多罗克的规定,除非已经被《济贫法》所收容的家庭,否则城市中所有的非贵族以及乡村中的庄园主都要将6岁左右的子嗣送进“下级赫尔斯恩惠学院”,进行为期3年的“启蒙教育”学习。
启蒙学习结束以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富情况,选择将子嗣送进3年期的工人班或5年期的市民班,学满以后可以得到毕业证,拥有毕业者的求职者序列天然要高于没有毕业证的求职者。
多罗克设置的这些教育,具有非常高的义务教育性质,虽然加大了悉伯的财政负担,但是却是对于悉伯百年计划的第一份完美交卷答案,再加上之后多罗克督促得力使得“赫尔斯恩惠学院”完美转型,也让他得以名声鹤起。
而多罗克对教育的设置中,体现出他对教育改革的出色想法,也让迪马学院破格将还处于行政人员的多罗克收纳为正式供奉,这是非常罕见的案例。
等到2585年时,迪马学院的学院长卸任,他推举多罗克作为新的学院长,思虑再三之后多罗克同意了这一任命,于是辞去教育部长的职位去参选迪马学院新学院长,最后荣幸成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学院长,此后在2587年时甚至成为迪马议会的会长。
此时的多罗克可以称得上是功成名就,而不满足于此的多罗克,将改革的目标盯上了学院,试图改变千年以来的旧有学院制度,结果因此与学院的供奉阶级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他们认为多罗克的改革完是天马行空的胡说八道。
结果多罗克在迪马学院的任职期间,都在与供奉们的内耗中度过,气不过的多罗克潜心写作,在2593年出版了他的著作《论教育学》,总结南疆大陆有史以来教育学的得失,比较了平民教育与学院教育的区别,顺便在书里对迪马学院的供奉从头骂到脚。
多罗克写这本书的本意,只是为了出气和辱骂那群“一事无成因而食古不化的废物”,却因此掀起了后世所谓的教育革命,成为第一位近代的大教育家。
更重要的是,多罗克写的《论教育学》说动了时任悉伯合众总统,当时合众总统深受“复古思潮”的影响,认为万事万物都将进步,新的总能打倒旧的,于是宛如一见如故般的召见多罗克,支持他对教育学革新的理念。
只是迪马学院毕竟有着百余年的历史,牵扯到太多的贵族,因此即便是合众总统本人也不敢触及这个眉头,在双方妥协以后,多罗克辞去自己迪马学院长的头衔,在合众总统的支持下,去其他地方建立起新的“新式学院”。
而多罗克选中的地方便是艾希雅朵的林可镇,他将在这里修建起新式学院,多罗克已经准备将还没有修建完成的学院命名为“多罗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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