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时候林召航准备一篇周记。因为突然萌发写字的冲动。这也算是她的心血来潮。因为每次在她想要坚持的时候都会因为各种事情耽搁下来,比如不想写东西或者被其他事情给挤走了时间再或者只顾着上网。所以只能算是偶尔有时间了记录一些东西,这都是难能可贵的主动记录事情的时间。
高中时候还会拿着日记本细致的记录下每天发生的事情,如今只是在日子里浸淫着每天过去了在脑子里过一下,很多细节都忘记了。忘记就忘记了吧,却会觉得遗憾。淡化这种遗憾也需要自我安慰一番。
人的记忆说好也是好,说坏也是坏。有些事情精确的记得每一个细节,有些事情却完全抛之脑后。大脑也有选择机制,该记住的该忘记的它都自行衡量。忘记的大概是它自己觉着不够重要。
当然,可能这一切只能是人给自己记性不好的一种借口,明明可以记得的。林召航写了有两百字,想着接下来写些什么好。脑子里就闪到了那日在老餐厅下楼梯时候看见他的侧脸。这个画面还是是十分清晰。
她想围绕这个场景写一段文字,但又不想写的太过明显。
思考了一下就写下一段:我在河岸边,看到有人从河那边经过。这只是一场平凡的经过,可是我却记得了。不知道是因为那个场景还是那个人。应该是那个场景吧,他身旁还有别人。
写完的时候自己都认为有些太过随便了,权当是一首散文诗吧。在末尾画了横线后边写上自己潦草签名。顿了顿在上面加了个名字,《他》。
又随便画了些简笔画使得这一页有了些生机就合上了本子放进抽屉。
哪知道放进去的时候手一下就被桌子边的木刺给剌了一道,刺痛感传来。林召航立刻缩回手。看见大拇指一道痕迹,里面透出血,周边都是疼,不过不算难以忍受。林召航就拿纸擦了一下啊也没在管,结果还是不停渗出血。只能用纸团摁着。
过了一会儿那道口子才安生下来,不再出雪珠。林召航摁了几下也没什么反应就作罢了。这比着流鼻血真的不算个事儿。
以前林召航有流鼻血的毛病,鼻子被碰到狠了或者不经意之间就会流血,止住都很困难。直到上了六年级才慢慢好起来。对比之下如今的小伤流的血都不算什么了。
临睡前看了几页《红楼梦》是越发的催眠了,只是看到了刘姥姥进到大观园里面,以前也学过这篇,里面什么都是新鲜的。林召航想着曹雪芹一定是经历过这种生活不然怎么可能事无巨细的把什么都描绘的如此具体。人的想象力无限,可是终究需要一个落脚点。写这种现实里的文更加逃不开经历为支撑。虽然里面也莫名掺杂了些神话色彩只是徒增宿命感罢了。
贾宝玉和秦钟之间的情谊倒是让她有几分唏嘘和感叹。
秦钟,宝玉相识于宁府,两人初见时拘谨,后来愈发欢喜,成为挚友。
宝玉眼中的秦钟“天下竟有这等人物!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羔羊,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
秦钟眼中的宝玉“果然这宝玉怨不得人溺爱他。可恨我偏生于清寒之家,不能与他耳鬓交接,可知‘贫ju’二字限人,亦世间之大不快事。”
两人一同学堂闹翻天,后来秦钟染疾将去,对宝玉说了一番话“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说完,长叹一声,萧然长逝。
本来是完全不同世界的人,因为阴差阳错产生了交集,只不过终究是没有跨越隐形的“阶级”。说来每个人都渴望平等,可是在真正面对的时候仍然是屈服于眼前的权利。
秦钟后来倒是体会到其中深刻了,只不过少年命不长,就如此走了。
林召航不知道作者这样安排是为何,只是里面的一切看来也没有逃离悲剧的本质。
是什么让一个仍旧少年的人在离去前一刻还惦念遗憾。为什么就不能让一个少年人了无挂牵,也不用看破的离去呢。
或许是她自己的认识太过浅薄,她怎么想完全不影响原著怎么些。
贾宝玉是个石头来经历人间,幻化成人也逃不开情爱纠葛,林黛玉是来还泪的仙子,也是为情所困,郁郁而终。或许也应了那句话,万般皆是命。不知道原作者如何想,之前粗鲁看完一遍的林召航只有这个想法。一本书写进了一个大家族那么多人的命运,从她们出场到结束,难逃早已有的命运框架。
而这一切早已经在贾宝玉误入仙途交代好了,她们的判词已经是三言两语便尘埃落定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