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喝酒,一杯就会脸红上头,神志不清。有的人却会越喝脸越白,像没事人一样。

    屠苏昂就属于后一种人。

    这里的白酒度数并不高,相比现代的几十度白酒来说,这里的酒水也就只有二十几度。容器是细腻的白色瓷瓶,倒在杯里,五杯刚刚好的量。

    刚开始,屠苏昂和曹园都用小杯一点点的喝。

    几瓷瓶下来,别说他俩举杯举的不耐烦了,就连斟酒的青花手臂都酸了。

    青花:“……两位公子还是用瓷碗喝吧,那样更痛快。”

    两人一听,对啊,用碗喝才痛快!

    结果就从天刚刚黑,喝到了深夜时分。

    最后只有云雾霭还在陪着他们俩,林青林白也被云雾霭打发回去了,赶了一天路,大家都累了。

    曹园本来就有点高原红,喝完了酒,就像年画里的送财童子,脸蛋红的发亮,红花和几个花美人看的捂嘴直笑。

    锅里热气蒸腾,云雾霭饭量不小,慢悠悠的吃,几个时辰都不成问题。她的酒量也不算差,温了几壶酒,就着锅子慢慢吃。

    红花趁着屠苏昂和曹园喝酒,挤在了云雾霭右边坐下。

    云雾霭怀里抱着咬咬,脚底下蜷缩着华仔,就像杂货铺里养了好多只猫的慈祥老奶奶。

    红花眼睛亮晶晶的盯着云雾霭看了半晌,又瞥了一眼屠苏昂,感叹道:“真是可惜了。”配了这么一个愣头青。

    华仔嘴里嚼着肉,支棱起眼皮,在底下道:“你敢大点声说吗?”

    红花:“……”他当然不敢!只敢小声嘟囔。

    云雾霭时不时给屠苏昂夹两筷子菜,听到红花说的话,笑了下道:“这种事情没有可惜不可惜之说,只看合不合适。”

    红花闻言瞪大眼睛:“你配谁都合适!”这么美丽的姑娘,他活了一百年都没见过几个。

    云雾霭笑着摇摇头:“你看的,只是我的皮囊。”

    红花疑惑的眨着大眼睛:“你们人类,不都是只看皮囊的吗?”

    云雾霭从锅里夹起一筷子青菜,轻沾了些佐料。

    锅里的汤是用鸡骨头熬的高汤,单是喝汤,便无比鲜美。

    咀嚼着蔬菜,云雾霭缓缓道:“不是的,皮囊终究会老去,若只看皮囊,未必能走完这一生。”就算捉妖人普遍长寿,也不过是多美些时日罢了。

    红花不懂,就像他不懂云雾霭这样的美人,为什么要跟屠苏昂凑一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