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经典小说馆>玄幻奇幻>乖把它吞下去就不痛了 > 第二十一章-迷宫古堡
    蟋蟀,俗称促织、蛐蛐儿、蟋蟀欸、蟀子,是直翅目昆虫的一科,☫啮食植物茎叶、种实和根部,都是农业害虫。身体黑🞼🙢色至褐色,头部有长触角,后腿粗大善跳跃,后腿极具爆发力。

    其雄性好🙟🋩🛽争斗,以昼伏夜出的为多,生性孤僻,通常一穴一虫,发☫*期,雄虫才招揽雌蟋蟀同居一穴。为了方便听到公蟋蟀的求偶鸣声,蟋蟀具有位于前脚关节略下方的耳鼓。每种蟋蟀的鸣📮🞌声不尽相同。它们的叫声是代表温度,雌虫不发声,俗称三尾子。

    “不会吧!我这么倒霉?还以为捡到宝了。不⛴🞥🖓会斗还叫得那么大声,浪费表情。”周福荣这才将那个蟋蟀扔了。那蟋蟀逃出生天,也不敢逗留,马上逃之🐺🄼🂽夭夭。

    “听说,它们的叫声不🀞是嘴里发出来的。”一个驴友拿着相机将蟋蟀逃跑的瞬间🌱拍了下来,技术不错。

    文教授点点头:“不错,翅膀才是它的发声器官。因为在蟋蟀右边的翅膀上,有一个像锉样的短刺,左边的翅膀上,长有像刀一样的硬棘。左右两⛫翅一张🐺🄼🂽一合,相互摩擦。振动翅膀就可以发出悦耳的声响了。”

    “算了,这片玉米地不找了,🈪🁄🃑转移阵地吧!”李泉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说道。

    一个游客还愣愣地问为什么,陈武拍了一下那家伙:“🐈你傻呀!刚才没听说吗?只要有大棺头蟋蟀,这里的蟋蟀就不会斗。”

    “这🄀🝫🎇老爷子不是说民🙅🇾🞉间传说吗?你也当真?”那游客有些委屈道🛒🛱。

    “民间传说也不是空穴来风的,是有一定道理的。好了,别浪费时间,再到其他地方🊼找找。”💝洪老目光看向前面的一片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