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赶来的雇佣兵,足有两百之多。
这样的规模,显然是好几支分队叠加,或者是隔壁外围山内埋伏的分队,战力十足。
瞧见这一群雇佣兵到来,秦风踩灭烟头,站在黑暗之中,嘴角露出一抹讥诮的弧度。
为什么说他最擅长丛林战?
因为他可以完美利用山林中所拥有的一切。
山有猛虎,有饿狼。
尤其是饿狼。
这是一种极致敏锐的猛兽,它们的个体实力强大凶狠,但更可怕的是,它们有着极高的智慧。
一头狼不可怕,但一群狼,却是极致的可怕。
它们有着最敏锐的嗅觉。
此地爆发战争,血流成河,即便隔绝了好几公里,山中的饿狼也一定能够闻到,尤其是方才,秦风给了这支小分队开枪的机会。
为什么让他们有开枪的机会?
因为枪声,可以让附近的雇佣兵知道,也能惊醒深藏于山林中的饿狼。
理论上来讲,即便是狼,听到枪声都会退缩。
但这片土地的狼不一样。
正所谓,一方风水养一方人,不同地方的人,生活习惯不一样,不同地方的狼,捕食习性也不一样。
这片土地,常年战乱,硝烟四起。
环境的污染,让哈拉多山脉中的生物,每年递减,不论是猛虎还是野狼,都常年处于饥饿的状态。
它们是兽,肚子饿了,会疯狂的。
在极致饥饿的情况下,只要闻到血腥味,它们便会疯狂,不择手段的出现抢食。
所以,即便它们藏在深山中,只要闻到血腥味,便一定会顺着气息出来。
事实证明,秦风的判断一点没错。
这个方位的外围山林中,刚刚隐约传出一阵开火声,却是没有持续多久便消停了,可见,埋伏在这里面的雇佣兵,并不擅长丛林战,此时多半已经死的差不多。
而眼前这批刚刚到来的雇佣军,很快也要经历同样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