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苪书媛,叶米乐呵呵地将钱存进她的宝贝小皮箱里。
这是她下乡后纯靠手艺赚的第一笔钱,意义重大,她要存起来留作纪念,等以后赚了第二笔再给景子恒买肉肉吃。
说曹操曹操到,正念叨着呢,景子恒就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一块五花肉。
“肉肉!”叶米双眼一亮,连蹦带跳地跑出去殷勤迎接:“你回来啦!”
要不是她前头那句‘肉肉’太过大声,景子恒差点真以为小姑娘是想他了。
“你来接我的还是接肉的?”
“接……”
五花肉被举高高,叠加在景子恒一米八八的海拔上,那不是叶米能够得着的领域:“想好了再答题。”
“都想都想。”小姑娘讨好地笑笑,可爱的小虎牙都露了出来。
“今天的大字写完了没?”景子恒发出灵魂质问。
“写了。”
“真的?我一会儿要检查的,骗我的后果你应该不想知道。”
“就……还差一点点。”叶米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比划了个小角角。
“差一点点是差多少?”景子恒挑眉,显然想要个具体数值。
“差两千九百九十九个字。”叶米垂着脑袋,
老实回答。
她总想着今天交货完就能拿到报酬太兴奋了,忘记写大字。
“呵呵。”景子恒讽刺地冷笑:“我是不是该夸你数学有进步?”
“不用不用,也就一般般啦。”叶米谦虚摆手。
“……”额角抽动几下,强自隐忍:“立马去写,七点前写不完肉就留着明天再吃。”
看出男人要生气,叶米立马跟只受惊的猫儿似溜了。
现在刚刚四点,距离七点还有三个小时,这段时间天天练字,叶米也不是没有收获。
她的字体更漂亮了,从只能一人欣赏的狂草变成勉强能让大家看懂的幼儿体,而且书写速度大大加快。
所以只要全神贯注,三千字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写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