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夜色最深沉的时候,王某人醒来了。长时间的短暂睡眠已经决定了他睡不太沉,也睡不太久。
看篝火是判断夜间时间的好办法,就是看看篝火的大小。就在王峰自鸣得意,仰头晃脑的肯定着自己的判断的时候,一个小小的火苗从后面悠悠哉哉地飞了过来,悄无声息地融入了那堆篝火之中,好像加了不少优质煤那样,篝火原本有些小下去的火苗再次回到了原点。
额,忘了还有个玩火的法师。王某人无奈地笑了笑,“我睡了多久了?”
“4个小时。”彼诺修弹了弹手指,“你睡醒了?那你看着篝火,我睡会。”
“行。”王峰点了点头,从身边拿起十字架,插在地上,然后坐下,倚靠着这柄巨大的武器,陷入了沉思。这是经常遇到不可预知的危险时的家伙的习惯动作,他们不喜欢把后背交给未知,当然,这种习惯心理安慰远远大于实际作用就是了。
不知不觉,王某人的思绪就开始漫无目的地发散,想到自己身世,想到艾斯比亚教团,想到莫莉,更想到自己那个自己念念不忘的女孩子——沈碧娟。王某人暗暗发誓,如果这次还能活着回去,自己就去找沈碧娟告白。
几经生死让王某人心智坚定了不少,纷杂的记忆影响着他的性格,身体里还有其他的灵魂,总之以原本王某人那个优柔寡断别人争我一瓢我也要让让的性格,是绝对没可能做出这种决定的。
最让人记忆深刻的,不是春夏秋的繁花紧簇,而是冬天那傲雪独开的寒梅。
与沈碧娟的偶遇可能是王某人最大的幸运,也许是最大的不幸。被惊醒美梦的人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
十三岁之前,除了疾病和几处难懂的经意是王某人的绊脚石,其他的,简直可以用无忧无虑来形容。教众们对于王某人的“圣谕”奉为金科玉律,当然这不是因为王某人的话多么有哲理,而是他的话大多来自艾斯比亚的圣经而已。换言之,他就是艾斯比亚圣典的代言人。
从来没有人真正考虑过支持艾斯比亚教会的资金从何而来,寥寥无几的信徒的纳奉不足以支持艾斯比亚教堂472名常驻人口的日常生活。以王某人现在的阅历来看,整个教会应该就是背后的教宗们所供养。
虽然教义和主流教会的教义并无太多本质上的不同,但是艾斯比亚教会丝毫没有向外扩展信徒的兴趣。它们更像是教宗们供养起来的秘密花园,一种心灵上的归宿。
艾斯比亚教会对外人开放,但少有人愿意跑到艾斯比亚教会的荒山上听那些老掉牙的经义。
所以身负布道大任的王某人,很闲,非常闲。在他记忆中,自己好像只接待过两名前来释疑的外来信徒,而自己努力工作,就有美好未来的教义似乎也不能让这两个一问姻缘二问前途的迷茫者满意。
一肚子不满的释疑者满腹牢骚的下了山,茫然不知的王某人接着回自己的房间研究那早就破损的经卷。
后来也不知道是游人少了,还是教会不再安排王某人对新来者释疑了,总之王峰就再也没有接触过教会外的人。
一切的改变要从王某人13岁的冬天开始,那个顶着一身冬季寒气,冒冒失失地出现在自己屋子里的姑娘,一下子就击中了王某人的心扉。
她是多么的可爱啊。这是词汇贫瘠的王峰所能记起的关于第一次见到沈碧娟的唯一形容。
所以,当王某人和所有那个年龄的男孩子一样,遭遇那种突然贯彻心扉的悸动时的第一反应,就是在这个小丫头面前搏一个好印象。
那年,他13岁,她14岁。而二者的见识差距,大概有天与地那么远。
“你怎么连开花是为了下次生长都不明白?”
“来年的花还是这朵花吗?更何况,来年的花开的再艳丽,又关今年凋谢的花什么事?”
……
“不对不对,笨蛋,那是冬鹧鸪啦,亏你还在这里生活了那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