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我睁开眼,发现自己正四仰八叉地躺在陌生的床上,身上的外套被褪了下来,只穿着里面一件过长的空荡荡的T恤,包括那勒得我不太舒适的bra也不知何时被我自己解开飞到了一边。

    这会天才泛起鱼肚白,微弱的光线透过半透明的白色窗帘落了一些在室内,窗户开了个小角,风吹起了窗帘的一端。

    我头疼欲裂,那因为酒精生锈犯晕的脑袋终于开始缓慢地运转了起来,我记得我昨天去酒吧找中也了,然后喝醉了……再然后我就……

    我不敢回想了,颤着手拿起一边的手机,看了眼现在的时间。

    【早晨06:56】

    接着,即便我没有特意去回想,昨天的记忆开始慢慢地回到我的脑内,没有断片、回忆起全部的我,此时恨不得打开窗户来一个信仰之跃,好逃离这个魔鬼的羞耻回忆。

    与此同时,系统对着我发出了少有的感叹和赞赏,它说:“您好勇啊,就连我都没想到那种好主意,太顶了。”

    “………………”

    对,我记起来了。

    我昨天对他提出了道具上必会答应的一个要求。

    并不是“请让我和你住在一起”的任务邀请,而是“请包养我”这种荒唐的要命的邀约。

    所以目前来看,我原本的目的并没有达成,任务没有完成,账户里的钱也并没有回来,我还是那个穷光蛋。

    床边还放着两页纸张,被窗户外的风吹的哗哗作响。

    我拿起来看了一眼。

    那是我昨晚醉醺醺地缠着中也写下的包养协议,因为没有印泥,我当时东倒西歪地从我那一堆行李中翻出了一只口红,抹在我们两人的大拇指上,在他龙飞凤舞的“中原中也”和我那圆滚滚的“九条律”的签名下,印上了两个指纹。

    上面的条件更不是常规的包养协议该有的条件,一看就是我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让中也写上的,简直就是完全偏向我的不平等条约。

    说实话,这东西可能并没有什么法律效应,更何况和黑手党讲法律也是扯淡,但以我对中也的了解,他既然签下了,只要我想要按照上面的做,他绝对会同意。

    “……………………”

    怎会如此。

    我错了,我不该喝酒,更不该乱点酒,太恐怖了!我到底都做了些什么啊!?

    更让我震惊的是他为什么会答应啊!还任由我开出那些离谱的条件。

    想到这里,震惊的我调出了数值栏,看了眼现在他对我的数值情况。

    [目标好感值:4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