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族规之一。
当家主遭受所有高层反对之时。
任意峰首能以信物为债,脱下峰首之位,以支持并实行家主决议!
郑渊惊愕的瞪大了眼睛,嗓子一阵干涩。
自郑家立规以来,这条族规是第一次执行。
毕竟往年的事项中如果峰首们都不愿意,家主也不会一意孤行,免遭弹劾或引族人不满。
可这时,郑岳群再次提出反对。
“我不同意,青山宗作为灵界之中的风口浪尖,且前些日子刚刚平息牵扯了几十亿修士的战斗。”
“若再有一次,无论主动还是被动,郑家的有生力量都会一次性全部消耗。”
郑岳群面色坚定,看向郑春花。
“按照族规,两位代理家主意见不同,应由峰首们投票决议!”
“我认为郑家有限的力量,应当优先保护郑家使用,而不是押宝在一个连宗主都失踪了的常战之客身上!”
此言一出,众人齐齐愣住。
就连祭出峰首印的郑春花都懵了。
像郑渊与郑岳群这种两人同时为家主的情况,本就不多见。
前一条规矩至今也没人触碰,更别提在同时拥有两个代理家主的时候遇见。
所以立规这么久以来,根本就没人发现过这个问题!
郑岳群看了眼天上的峰首印,反手将自己的家主信物祭了出来。
“我也不欺负人,一印对一印,此次投票之后,不论结果,我郑岳群自愿放弃家主之位!”
郑岳群十分决绝,看向一众峰首。
“郑
家力量不多,必须要用在郑家生死存亡之际!”
郑渊闻言,脸色再次变得极差。
自己好说歹说劝了这么久,就只有郑春花一人支持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