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哥,右转,右转。”四哥赶紧对着永清大喊。拖拉机油门太大,吵得很。
“干嘛右转啊,不回家了。”永清踩了一脚刹车问道。
“你不是答应我要到饭馆里吃饭的吗?”
“原来是这事啊,可是天还没黑啊。”
“你看太阳都快落山了。”
那时要到七点多才会天黑,现在才六点多点,太阳的余威还是很厉害的,火辣火辣,空气中也是散发着热气,人们仿佛都在蒸笼里蒸一般闷热难耐。
天可没那么快黑,四哥夸大其词,当然是心里惦记着第一次去饭馆,谁让永清哥和他说了一下。他虽是十三岁,但总归是个小孩,小孩都是会撒娇的,特别是在他们面前许下什么承诺,尤其是吃的,玩的方面,他们都是特别在意,答应他们没做到的话,他们就会耿耿于怀,记恨一辈子。
俗话说:“欺大莫欺小,欺小记到老。”
永清自然懂得这个道理,可看看太阳还这么高,身上汗臭难闻,想早早回去,洗澡,便对四哥说:“寿根啊,你看今天累了一天,身上都是汗臭,早早回去洗澡吧?”
四哥把脸一拉长,很不高兴的样子,“你说话不算话,欺负人。”
永清看他那个可怜样,心里也不是滋味,这孩子从小到大都是苦命,受尽打骂欺压,衣服也是穿的破破烂烂,也没吃过一顿好的,好,今天豁出去陪他吃顿好的。
四哥把脸转到边上,很不开心,永清用手把他脸转过来,对他说:“好,今天哥带你去下次饭馆。”
“真的啊。”四哥刚才还愁眉不展,一下就喜上眉梢,激动地叫起来。
“哥说话算话。”
说着永清就开着拖拉机“嘣嘣,嘣嘣,”像头驴一样欢快地往商业街的饭馆奔去。
拖拉机在一个叫“北乡人家”的饭馆门前停下。那时私营饭馆还不准办,整个泽随镇上就这一家饭馆,是泽随村大队办的,就是一个平房改的,有一百多个平米,是清代的老房子,很多木雕,牛腿,雕刻精美,房子中间就立了几个圆柱,并没有用木板或砖块隔开,显得空间非常开阔,进门是柜台,还摆了几张四角桌,长凳,其它地方摆着几张圆桌,小板凳,大概可以容下百来个人同时就餐。
时间尚早,这会店里也没什么人,店员们还在忙着洗菜,扫到。
永清和四哥走进去,都没人搭理,这完全出乎四哥的意料之外,他以为像电影放的一样,走进店里,他们就是上帝,店员要对他们毕恭毕敬,点头哈腰的。
这饭馆是村集体财产,你们爱吃不吃,还热情招待你,等着吧!
“寿根,你吃什么?”
“我啊,我就喜欢吃猪肉,你将就点吧。”四哥早就馋的不得了,特别是走进饭馆,没吃到猪肉,倒是闻到猪肉香味,嘴里已经控制不住,使劲吞着口水。
“猪肉,我也喜欢吃,就点猪肉。”永清和四哥一样,那时吃肉的机会是少之又少,大家都喜欢吃猪肉。
以前吃大锅饭时,买五毛钱的猪肝做米糊吃,要煮一大锅,吃到最后也只能吃到一星半点猪肝,就已经觉得心满意足了;买一条带鱼,要放一大锅萝卜丝,大家也是抢着找带鱼,可吃到最后,只吃到点鱼腥味,可大家还是觉得今天的萝卜丝也好吃;大家吃饭也比现在人能吃,油水少,那时每人每顿能吃一斤二两米的饭,就是锅里的锅巴就挖掉吃完,一个字“香。”
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人们吃什么都觉得特别香,哪像现在吃什么都觉得没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