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九走出了巷子,发现自己到了城市的市中心。
这是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建筑物,马路,行人的口音……
时九有些恍惚地站在人行道的旁边,看着车水马龙的马路,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往哪里走。
她站了一会儿,等到红灯变成了绿灯,又变成了红灯。
要是她还记得景止的电话号码就好了。
时九走到了公交站台的旁边,看了一下城市的缩略地图,原来自己现在并不在江城,而是在江城旁边的另一个城市,霄市。
摸了摸口袋,一分钱都没有。
只有袖口里有一根棉签,还是从罗繁的手术室拿出来的。
时九觉得自己有点缺氧,还缺糖,好几天没吃饭,从重明鸟的据点那里起死回生,这大起大落的人生有些过于刺激。
她在路边靠着墙坐了下来,头埋在膝盖上,竟然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一对母女从时九面前经过,女孩怯生生地问自己的母亲,“妈妈,这个姐姐为什么蹲在路边啊,好可怜啊,我们给她点钱吧。”
她的母亲叹息道,“你还小,不懂。这个姐姐不是缺钱,她是遇到了感情问题。”
时九默然,不,她就是缺钱……连坐公交车的钱都没有。
早知道还不如把还在催眠状态的罗繁带着,起码还有个物质保障。
时九觉得自己愈发有往渣女的方向发展的趋势了,骗钱骗色骗感情。
麻醉药在身体里残余的作用让时九有些昏昏欲睡,她拍了拍自己的脸颊。
继续在这种地方睡觉的话,大概会被当做是失足少女,还会带坏小朋友。
按照十分钟走四百米的速度,霄市的市中心距离江城有三十公里,也就是60,000米,只要二十五个小时,也就是一天零一个小时,她就能走回去。
这样想想,还是很有可行性的。
于是时九在公交站台仔细地看了看路线图,慢慢地往着江城走。
原本她以为景止一定会找到她的,但显然她还是低估了罗繁要把她泡在福尔马林里面做标本的决心。
这样也很好,她就可以不用被景止记住自己狼狈的样子了,要不然的话,每次景止印象中的时九,都是一个狼狈的时九。
重明鸟,她记着这群变态了……
早晚有一天她要把这群家伙按在地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