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着江栾出去应酬、逼着青狸学认字,这两件事程翊都做不到,愣是让陆浅给落实了。

    青狸这个爆破天才,是个半文盲。

    他不是不爱说话,是不会说话,英语、汉语、意大利语,能和大家沟通的语言他几乎都不怎么会说,只是勉强会听。

    不过他觉得自己也不用会太多,只要能听懂程翊说的:“把这炸了。”就行了。

    而且他也不认字,除了母语俄语能达到一些小学生认字水平,其余的语言在他眼里就是天书。

    青狸跟在程翊身边四五年,程翊也对这事表示无奈,但是青狸说什么都不肯学,一提学认字,他就把自己关在爆破实验中心,十天半个月都不出来。

    程翊也拿他没办法。

    隋唐想到这,面容纠结地摇了摇头,轻啧一声。

    让青狸学认字(非自愿版),陆浅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忽然,一阵“哒哒”的脚步声在隋唐身后响起,将他的思绪一下子喊了回来。

    隋唐回身看去,程翊正漫步着,从走廊的另一侧朝他走来。

    程翊身穿一身黑色的休闲衣,胸前三颗扣子大剌剌地敞开着,露出健壮的蜜色胸肌,汗珠顺着肌肉的纹路滴滴滑落,晕开在衬衫领口处。

    袖口松散地挽着,手臂上的肌肉充血、青筋暴起,一向整齐的发丝向后拢着,几缕垂在额前,散乱又野性。

    隋唐起身靠在墙壁上,随手将手里的烟头灭掉,朝着程翊打了个招呼:“又去打拳了?”

    程翊剑眉微挑,散漫地点点头,“之前歇了半个月,人都快歇废了,不动不行。”

    隋唐上下打量了程翊一番,确实是已经完全恢复。

    哪怕是强悍如程翊,面对神经药物也是要受一番苦的。

    所以断断续续养了一个月,那张冷冽又迷人的混血面庞总算是彻底脱去了憔悴的影子。

    英俊的面颊上重新长回了些肉,邃暗的眼眶也不再深得惊人,之前因药物治疗消瘦下去的身体,也在陆浅的照顾下重新健壮了回来。

    整个人透露着十足的力量气息和野性味道,简直是个人都要被他吸引。

    隋唐想到这,不爽地撇撇嘴,表情嫌弃又嫉妒。

    这男人怎么能迷人到这个份上。

    程翊漫不经心地抬起手,将挽起的袖子放下,把纽扣规规整整在袖口处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