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忆昔睁眼时,已是黄昏,屋子里有些暗。他缓了缓,正想用手撑着坐起身来,才发现自己的手正被人握着。他急忙把手要抽出来,那双握着他的手却抓的更紧了。他尴尬地望向那双手的主人,只对上一双疲惫的眼睛。
那个人梳着大背头,几根发丝挡在眼前,剑眉星目,眉眼深邃,但如今血丝攀上眼白,眼眶也因情绪激动正泛着红,又显出些沧桑来。秦忆昔看着他一身妥帖的西装,隐隐察觉到这应该是个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但他一个老工业城的高中生怎么会遇见这种人?
刚刚开机的大脑并不好用,没等秦忆昔想明白,对方就率先开口了:“你怎么溜出来的?”
“我……”这个问题问得秦忆昔云里雾里的,所以他只能按照自己的猜测回答,“我没有要走的意思。先生,谢谢你把我送到医院里来,我可以给你我父母的联系方式,等他们来了,你替我出的钱我立马还你。”
可是对方的眉头却皱的更厉害了。
秦忆昔还试图再补救几句,好让这个好心人相信自己不会偷偷溜走,但对方已经起身,去叫了医生。
在详细地询问和检查后,医生断定,秦忆昔失忆了。
而且他丢失了整整十年的记忆。
秦忆昔不信。他只记得自己正在上学的路上蹬着自行车,因为太困所以骑到了绿化带里,怎么一醒来就到十年后了呢?这是梦吧?可是医生说他身上只有擦伤,并没有那些淤青。
秦忆昔只能默默注视着日历年份上那四个陌生的数字,在陌生的环境里,面对着陌生的男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无所适从。
“你真的不记得我吗?”
秦忆昔还在梳理着混乱的思绪,对方冷不丁地提问,让他打了个激灵,对方用来给他看日历的那部手机也被他扔在了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