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英第一次上战场,他神色紧张看着战场的情况。
他发现前方有几个黑影闪过,因为太过紧张,持枪的手直接扣动扳机。
砰的一声枪响,直接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长官,前方有敌人,这应该是俄军的斥候。”
马开元看着前方的情况,有几十人正骑着马,在草原上悠闲的奔跑。
他们现在距离足足有上千米,只能看清楚一个模糊的身影,都看不清楚来人的穿着。
马开元原先准备靠近一些,在突然发起进攻。
杜文英的一声枪响,直接破坏了他中的战术。
大华帝国手枪的声音很独特,俄国军队与大华帝国在之前经常有小规模摩擦。
他们已经熟悉手枪的声音,离得较远,看不清来人的情况下,也能判断出这是敌军来袭。
马开元电光火石之间,来不及斥责杜文英,他立刻吩咐道:“大家随我冲,拿下俄军的斥候。”
他们人数与对面的俄军差不多。
帝国的军队也经常与俄军发生小规模冲突。
两军都已经习惯,对方的小股部队进入自己防区。
马开元换位思考,如果在哈萨克部落附近遇到俄军小股部队,他会不会跑?
他心中有着确切的答案,绝对不会逃跑。
营地就在后方出远处,只要派人去求援,短时间内大军就会赶来支援。
哪怕是不敌,只要拖住敌军,那也是大功一件。
马开元这样想,他认为对面的俄军,想法也差不多。
在大营前遇到敌军小股部队逃跑,那不就说明自己是一位懦夫。
只要是军中的汉子,有着军人的荣誉感,都不会这样做。
马开元带领骑兵开始加速,大华帝国战马爆发力很强,在草地上掀起阵阵烟尘。
他看到对面的俄军骑兵,果然没有选择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