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故意很晚回家,全身是血。
血是鸡血涂上去的。现在这年头,打群架叫来的人大多互相认识,拿刀叫上几句,多半打不起来,有的时候,迫于主顾的面子,多少要惨烈点,所以鸡血是我们必备的道具之一。
甘蔗向我强调这个计划的可行性。
嫂子只是能打,本质还是个好姑娘。
甘蔗扶着自己的猪头说,很没有说服力。
你满身是血回去,吓到她,她就会主动跟你分手。
她主动提分手,总没事吧?
我看到椰子坐在沙发上等我,她慢慢站起来,看着我,在我的血衣上扫来扫去。
我淡淡地笑,掏出一根烟点着,叼着,挨着墙缓缓坐下,一只脚弯着,喷出一口烟。
怕了吧?我可是正经混混,满身是血很正常。
我等她尖叫,等她慌张跪下来,看我伤到哪里,然后我再淡淡地说捅了别人肚子一刀,帮那人割了个阑尾,小手术而已,不要在意。
她没叫,但跪下来了,看着我的血衣。
我的手有点抖,嘴巴也有点抖,香烟的光亮亮暗暗,照得她也忽远忽近。
她指着我的血衣问:“你什么时候买了件红衣服?”
我说:“这是血。”
她说:“好。还以为你又乱花钱了呢。”
她站起来要走,我很失望,连是谁的血都不问一声吗?
椰子又转身回来,我也升起一丝希望。
她夺走我嘴里的烟,按在我胳膊上掐灭,我疼得只抖,她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抽烟,对身体不好。”
我想跟她讲道理:拿烟烫我胳膊就对身体好吗?
可一说出口就变成:“好的,我再也不抽了。”
我再去找甘蔗商量,甘蔗看着我的胳膊唏嘘,说:“你昨晚回去,我就有种不祥的预感。果然。”
“去你妈。为什么不早说?”我捂着胳膊骂。
“所以我连夜赶了一个方案,你看看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