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经典小说馆>玄幻奇幻>一区二区三高 清 > 17章 、得遇云兮
    22章也不过如此 🕶 跟着反叛军一天,帕森斯发现这个军队也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热血。  帕森斯之前也没有接触过反叛军,他生活就是那些普通百姓期待的生活。在他心中,反叛军就是每天和军队战斗,赢了,就可以得到几天的物资,输了,就会饿着肚子。但实际上,反叛军基本上是游击战。他们不和军队正面接触,而是不断偷袭,趁其不备,抢到一点东西。反叛军和普通百姓没有什么区别,军队很难分辨。现在帕森🏩🜮斯理解了,为什么荣威游戏的人将军队设定成为这个样子,看见他主动打他们,他们就会划定身份。  而反叛军确实也都是百姓,他们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对于分赃不均,也会吵起来。  这一天,帕森斯也没有什么事情。就只有一个简单的小任务。杀敌数达到标准,抢到的东西达到标准,就会得到奖励。反叛军也不过如此。  他突然觉得这个游戏变得无聊起来。如果加入军队都是这样的任务的话,他就会离开,加入其他的反叛军,直到自己有机会见到基里连科。  而反叛军果然没有让他失望,也就过了两天,他们就和军队正面交锋了。  其实是他们偷袭被军队提前发现了。帕森斯跟着大部队,想要干一票大的。他们已经部署好了各个点。但军队巡逻时发现了一个点,这些人没有顶住军队,被军队抢先一步,全部被杀。这引起了这里军队的警觉,赶紧排查。反叛军知道自己藏不住了,也不管许多,直接就干。  反叛军说到底也是百姓,他们想要生活,但他们不想要死,抓到活口,基本上就会把消息泄露出去,这反叛军再谨慎也没有用。  帕森斯就期待着这一天。但他并不想冲到前面去。对于有些玩家来讲可能就变成了“割韭菜”的游戏了。帕森斯进入这个游戏的目的并不是爽,而是为了见到他之前游戏中的妻子,少做一些消耗才是重要的。  这个时候双子已经下班。她真的很关心帕森斯的情况。  双子一下班,就把家中的面板拿出来,输入帕森斯的信息。  “他真的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他真是冷静。我们很少有如此冷静的,面对资源,玩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抢。以他现在的资本来说,冲锋陷阵是不大可能的,这么贸然过去,除非你有着肌肉记忆,不然就是一个死。死,就意味着他错过这个任务了。”  双子在这个时候竟然发现了帕森斯的好处,冷静与理智正是她喜欢的。  帕森斯的行动,不光牵挂着双子的心,也同样牵着德丽西斯的心。  “果然是我看上的机器,学习能力是真的不差,虽然面板是很普通的面板。人类的学习能力只有4左右,他们尝试这种精确的走位需要成百上千次的失败,除非有着优秀的天赋。机器比人强大的一点就在这里。”  军队当然是很强大的,不然反叛军早就和军队正面打了。而且要知道,军队对抗的可不只是反叛军,还有一些牛仔,这就很不简单了。  这一次反叛军硬着头皮上,自然是损失惨重。而帕森斯在这一支军队里面,应该说是这一场战斗里面,是一个浑水摸鱼的角色。他尽量避免打斗,但也不是完全不打。他一个二连跳,就能够躲开一个人,然后自己面前就没有敌人了。

    但是帕森斯的工作可没有这么简单。按照双子给他的办法,他要选择在这一场战争中逃跑,这样他才能见到基里连科,加入他们。  这个逃跑的任务可并不简单,一旦你冲上去,就被周围的人裹挟在里面了。帕森斯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断用二连跳,慢慢跳到战场边缘,然后找机会出去。这肯定不是最好的办法,但这样做会让自己受到的伤害最少。  这很消耗帕森斯的体力,同时很费时间。帕森斯跳到边缘的时候,反叛军的人已经死了一半了。他知道自己不能再拖下去了,人少的时候逃跑显🗌🚌👾得自己过于显眼。  他也不管反叛军的人怎么看自己,反正他就直接跑出去了。而军队这些人也没有时间去追帕森斯一个人,对于他们现在来说,获胜是最重要的。  而在帕森斯逃出去不久,反叛军就不再恋战,也不和军队打了,直接掉头逃跑。然后这一场战争变成了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帕森斯应该感到庆幸,如果他晚逃跑一点,他就会跟着反叛军的大部队一起逃跑,那个时候逃跑也没有什么用了,等待他的只有死亡。这一次帕森斯一旦死了,那这个任务就没有了,他只能靠着自己的力量找基里连科或者牛仔。  帕森斯跑到了远处,那里远离硝烟。他回头,他所站的地方是一个高点,战争的情况他看得一清二楚。这个时候正是反叛军溃败的时候,一些人在战场之中,一些人在战场边缘。军队的人全力冲锋,打算将他们全歼。那些在战场中央准备逃跑的,最后一步也跑不了了,他们被军队的人追赶倒下,然后一个个马蹄,一双双鞋,从他们的身上踩了过去……/  帕森斯当然看不到这么细,他只能听到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夹杂着一些哀嚎。  帕森斯有些感慨,这个时候有个人在后面,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怎么样,残酷吧。”  帕森斯点了点头,然后意识到了不对劲,向后看了一眼。这个人有些瘦高,头上带了一顶类似于后来的贝雷帽,面庞略白,颧骨突出,衣服扎的很紧,也有些花哨,下身比较简单,腰中别了一把剑,对称的位置别了一把枪,一个笔直的修身的黑裤,然后一个黑色的长靴。这个形象双子给帕森斯看过,这就是他要找的基里连科。  “你是谁?”帕森斯就算认识,现在也要强制地不认识。  “你先不要问我是谁,我倒要问问你,你是不是反叛军。你不要试图跟我说谎,我一眼就能够看出来你说的是不是真话。”  按照任务,帕森斯当然要点头承认。  “很好,你能够在战争当中正确认识局势,存活下来,你是一个聪明人。我并不会杀掉你,我会让你加入我们。从现在开始,你可以称呼我的姓名。如果你看得起我,你可以叫我基里连科中士,如果你看不起我,你还是得叫我中士,不过你说完就可以转身走了。”  基里连科的话帕森斯都能够听明白,但他听着就是不舒服。  “基里连科中士,我叫帕森斯。”  “嗯,很好,看来你认可我的地位。”基里连科这个时候笑了,他的颧骨突出,笑起来的时候有些恐怖,反正帕森斯看到他的笑就笑不起来了。  “我想要加入你们,我现在就可以成为你们中的一员吗,我相信你跟这场战争没有什么联系。”  “怎么可能,军队可不是想进就进的地方。我们需要选拔,只有通过考验,你才能进去,才能有机会升职。”  说着,基里连科从衣服内兜里面掏出一个小匕首,随意地扔给帕森斯。  “你现在是任务很简单,等战斗结束之后,你要在那些反叛军的尸体上一个扎上一刀,然后把他们身上的东西都拿走,然后全部交给我。你通过了这个考验,你就可以加入我们军队了。记住,我要的是他们身上的所有东西,你不能有一点克扣。”  这段也不好意思求票……就佛系一些吧。